本報訊 (記者晉峰)40歲的我市人許某去年就曾因醉酒駕駛被判緩刑,但他仍不思悔改,緩刑期間再次醉酒駕駛,於10月31日被交警小店二隊民警查獲。當晚9時許,在親賢北街體育路口檢查的小店二大隊民警發現,一輛懸掛豫字頭牌照的白色本田轎車男司機身上有濃重的酒味。民警要求男子出示駕照,但男子只拿出了身份證,並拒不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檢測。隨後,民警將男子帶回大隊調查,發現這名許姓男子的駕照已被吊銷。原來,現年40歲的許某去年6月份曾因醉酒駕駛被迎澤二大隊民警查獲,同年9月被迎澤區法院判處緩刑,至今仍在緩刑服刑期間。隨後的血液酒精檢測結果表明,許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82毫克酒精,屬於醉酒駕駛,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許某已被刑事拘留。  (原標題:醉駕緩刑期間再次醉駕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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