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光明
  □本報通訊員胡紅彥潘迎春
  為解決基層新招錄的年輕司法行政幹警和新上任的人民調解員對一些重大複雜疑難矛盾糾紛不敢調、不會調、調不好問題,安徽省黃山市司法局積極探索人民調解人才培養新模式,今年起開展實施“3+N”人民調解人才培養工程,計劃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培養100名年輕人民調解能手,作為司法行政和村(社區)後備人才儲備,創出基層法治人才培養新途徑。
  “3+N”人民調解人才培養模式是由1名法官、1名律師、1名省級以上人民調解能手組成一個導師組,與5至10名年輕調解員結對開展培養,開展小班式培育、面對面的輔導和指導。黃山市在區縣共成立15個導師組,以業務知識培訓學習、跟班調解、旁聽庭審、以案釋法、疑難複雜案件研究商討等方式方法,“傳幫帶”培養年輕人民調解員。培養對象採取志願報名為主、組織指派為輔方式,由各司法所征求當地鄉鎮黨委政府意見,從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司法行政幹警中擇優選出,或者推薦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中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40周歲左右的人民調解員,經區縣司法局審核並報黃山市司法局確定。
  在實施“3+N”人才培育工程中,各導師組成員從思想品格、日常工作、行為舉止等方面給予年輕調解員耐心細緻指導教育,“手把手”傳授實踐經驗,教授年輕調解員調解技巧。通過導學相長和以案促學,導師組解答本組年輕調解員的法律咨詢,對重大、疑難民事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進行把關;深入基層參與調解或指導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處。法官導師還要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協議書司法確認等工作。調解能手導師和律師導師要分別結合自身調解、代理實踐,安排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件進行研究商討。年輕調解員則需在導師組指導下開展學習,跟隨調解能手導師調解各種類型重大矛盾糾紛,旁聽法官導師審理有關農村多發性糾紛案件庭審,參加複雜疑難或具有典型指導意義的案件研討等。
  黃山市司法局局長王強說,“3+N”人民調解人才培養工程不僅可以解決基層人民調解人才青黃不接問題,傳承和發揚老一輩調解員職業操守和實戰經驗,促進青年調解員從知識型向能力型、從理論型向實踐型轉變,而且也為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搭建了一個平臺,可以有效助推基層治理法治化。
  目前,“3+N”人民調解人才培養工程已經作為加強黃山市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一項系統性基礎工程。黃山市組織部門對“3+N”工程進行牽頭抓總、組織協調;基層人民法院暢通“訴調對接”工作綠色通道,建立案件評閱和民事案件反饋、通報等制度;民政部門已將“3+N”工程列入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作為加強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重要組成部分;司法行政部門組織精選律師和人民調解能手強化指導,開展業務培訓,基層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實戰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人才培養工程初見成效。
  (原標題:黃山“3+N”模式培育調解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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