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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海網報道,臺北市勞動局昨日(27日)說,2月份受理一件百貨公司女性櫃員的職業疾病認定案,經審查認定她因久站而罹患足底肌膜炎是職業病,雇主應給予補助。
  臺北市勞動局表示,這名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女性員工因長期久站而罹患足底肌膜炎,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臺北市府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兩次書面審查及會議審查結果認定屬職業疾病,這也是臺北市第一起因足底肌膜炎被認定職業疾病的案例。
  勞動局指出,這名女性櫃員上班期間需站立,如遇特賣會或周年慶期間需加班因應,只有中午休息或休息時間才可至其他樓層休息,符合長時間站立工作型態,後來罹患足底肌膜炎。
  勞動局說,雖然提重物、不自然姿勢或自身因素,像是過重、足弓扁平或較高等也可導致足底肌膜炎,但在這起個案中並無明顯個人因素,因此審查結果認定屬職業疾病。
  勞動局表示,只要認定為職業疾病,雇主要依“勞基法”59條給予補償,勞工也可以申請勞保職業災害費用。
  勞動局長陳業鑫呼籲,雇主對於所雇勞工工作時需久站,應提供座椅供勞工以坐姿工作或改善勞工鞋子型式等預防職業傷害措施。勞工在久站時,也可利用時間讓踝關節能活動一下、按摩活動雙腿並適時做一些伸展等,可以減緩與預防發生足底肌膜炎。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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